展覽場簡介

  收費標準

  租借方式

  使用規定
 


一、 展場使用時間應依合約規定執行。
二、 租借單位於進場前應先會同本館工作人員驗收場地,待雙方確認後始可進場。
三、 活動結束後由雙方確認展場設施及清潔無誤後,交還本館。
四、 本展館之屋頂鋼樑上每一吊環所能承載之重量上限為400公斤。
五、 本館卸貨區高度限制為3公尺。
六、 本展場地面每平方米承載重量為1500公斤。
七、 本展場用電:(一) 110伏特單一接頭上限為18安培。
         (二) 220伏特單一接頭上限為18安培。
八、 本展場高度使用上限為5公尺,若超高使用或自鋼樑上懸吊物件,須事先與本
   公司管理單位協調以免觸動警報系統。
九、 如有使用展場外圍場地,應於活動結束當日清洗完畢,恢復原狀,若未恢復原
   狀由本公司代為清理,費用需由租借單位支付。
十、 外燴區域,須於活動結束當天清洗完畢,恢復原狀,若未恢復原狀則由本公司
  
代為清洗,費用由租借單位支付。
十一、 以上為本館設施使用規則,租借單位若有其他配合事項請事先提出申請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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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場開展時間依各展期需求另行公佈 248臺北縣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一號  TEL:(02)2299-6688 FAX:(02)2299-9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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